我老婆到现在还在生气,说我只爱她的一头长发。
我是说过爱上她是因为爱上她那一头披到大腿飘逸的长发,即所谓黑发的瀑布。
读书的时候就爱扯坐在前排女孩子的头发,或是偷偷把她们的头发绑在课桌上,一起立,被拉得生痛,为此还招了不少女孩子的恨。或许就是那时种下的恶果。
现代女性,在职场中拚搏,讲究效率,大多留的是短发,在我眼里就少了一份婉约,那一份古典。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,如水莲花不胜微风的娇羞。
吸纳过多中华五千年封建残佘,这一份毒害,让我对过份嚣张的女人,总是退避三舍。我的印象中长发的女人就没有这份张扬。
头发的作用是保护头皮免受伤害,结果最大的作用是作为一种美丽的存在。光头的女人如尼姑我是不看的。
记不清是那个少数民族的女人,月光下清澈的河水里,三两个一起洗那一头长长的乌云,或许嘴里还咿呀咿呀地唱着俚歌,我喜欢这种景致。
长发护理起来的确麻烦,老婆老是说太费劲了。和她走在街上,修长的老婆背着一背的油亮如柳条在风中摇曳,我在身后是可以捡一篮子眼球的。我命令她今后再和我上街是不准穿高跟鞋的。
女人到底还是头发长见短,她瞒着绞掉了长发,我在把玩放在我抽屉里的那一扎美丽时,心里总是恨恨。
情有独钟,我想我这也要算一份吧。
如果所有的美丽的女人,都有一头美丽的长发,那景致怎么说呢?女儿告诉我:“老师说了:雪化了是春天!”
好吧,那就是春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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